【2017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十】开拓进取 提升与亚洲周边国家经
2017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商务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和商务改革发展全局出发,积极开拓,锐意进取,努力提升与亚洲周边国家经贸合作水平,取得积极成效。
合作共赢,中国与亚洲周边国家经贸关系迈上新台阶。2017年1-11 月,我与亚洲25国贸易额达1.17万亿美元,约占同期我对外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中国已成为亚洲16个国家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同时,日本、韩国、越南、马来西亚跻身我十大贸易伙伴之列;亚洲25国对华实际投资107.7亿美元,占同期我引进外资总额的9%,新加坡、韩国、日本位列我十大外资来源地;中国对亚洲25国直接投资106.7亿美元,占同期我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0%,新加坡、马来西亚位列我十大对外投资目的地;中国企业在亚洲25国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838.4亿美元,完成营业额447.9亿美元,占同期我对外工程承包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0%和33%,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国、老挝成为我主要的海外工程承包市场。总体看,我与亚洲周边国家经贸融合大大加深,亚洲周边国家在我对外经贸合作全局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
凝聚共识,高层互访确定双边务实合作新方向。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赴越南岘港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越南、老挝进行国事访问,这是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首次出访。同月,李克强总理赴菲律宾马尼拉出席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并对菲律宾进行正式访问。一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访问越南、老挝、菲律宾、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尼泊尔和柬埔寨等7个亚洲周边国家,19个亚洲周边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来华访问或出席多双边会议、展会和论坛。高层互访增进了中国同亚洲国家政治互信,为开展同亚洲国家各领域合作做出顶层设计,确定了新时代推进同亚洲国家全方位经贸合作的新方向。
高效务实,经贸磋商机制性会议达成新成效。2017年,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联合协调理事会(副总理级)第一次会议、中印尼高层经济对话(副总理级)第三次会议成功举行。商务部先后与缅甸、菲律宾、日本、老挝、印尼、越南、阿富汗等亚洲周边国家共同召开双边部长级或副部级经贸联委会等机制性会议,在“大商务”观念下,根据双方合作实际,纳入更多前瞻性、发展性议题,并积极邀请双方相关部门、机构、地方和企业代表出席,使经贸磋商机制性会议成为落实领导人经贸领域共识、对接双边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双边务实合作的重要载体。
亮点纷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在亚洲取得新进展。2017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11位来自亚洲周边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应邀来华出席高峰论坛,19个与会亚洲周边国家支持《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中新互联互通项目联合协调理事会首次会议成功举办,商务部研究出台支持项目发展创新政策,指导编制项目发展战略规划,统筹协调有关省区市,探讨推进项目框架下“南向通道”建设,着力打造高起点、高水平、创新型合作平台。报请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盐城市、山东省烟台市、广东省惠州市分别设立中韩产业园,打造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和高端产业合作的新高地。推动中日在“一带一路”框架内合作,与日方就指导两国研究机构开展在第三方市场合作联合研究达成共识。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中巴经济走廊、中缅油气管道、中马(尔代夫)友谊大桥、印尼雅万铁路、中老铁路、中泰铁路、伊朗德马高铁、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综合运营及临港工业园、孟加拉国卡纳普里河河底隧道等一批重大项目稳步推进,中老、中越、中尼、中缅等跨境(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持续取得新进展。
主动引领,区域经贸合作和自贸网络建设开辟新局面。商务部积极参与东亚合作,出席东亚合作经贸部长系列会议并推动在10+1领导人会上发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的联合声明》。与东盟方共同召开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2025愿景及《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的对接。落实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成果,举行澜湄合作跨境经济合作联合工作组首次会议,推动达成《澜湄国家关于加强经贸合作的部长级联合声明》。着力构建周边自贸网络,与马尔代夫达成自贸协定,启动与蒙古的自贸协定联合可研,推进RECP、中日韩、中斯、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以及中巴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
2018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作为商务工作的“指南针”和“方法论”,紧紧围绕2018年商务工作六项主要任务和八大行动计划,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周边经济外交工作取得新成绩。